昨日上午,厦门市应急办理局党委书记、局长兰贵兴接听厦门市政务热线,具体解读本次《预案》修订状况。
为了使我市防护暴雨洪水应急呼应等级区分与《福建省防汛防飓风应急预案》联接,并与气象部门预警相对应,本次修订对防护暴雨洪水应急呼应等级和发动条件进行了调整,使应急呼应作业更标准。
兰贵兴介绍,新《预案》按暴雨严峻程度和规模,把原防护暴雨洪水应急呼应3个等级调整为4个等级,由低到高分别为Ⅳ、Ⅲ、Ⅱ、Ⅰ级。一起,考虑到我市各地暴雨状况存在差异,例如岛外北部山区大雨倾盆,岛内却赤日高悬,因而各区发动防护暴雨灌水应急呼应,继续实施差异化办理。
飓风方面,我市防护飓风应急呼应仍旧保持4个等级。作为一种热带气旋,飓风直径越大,风雨区的规模也越大,绝大多数飓风直径在600公里-1000公里,其带来灾祸影响具有不确定性。因而,结合我市辖区规模较小的实践,本次《预案》修订取消了各区差异化处置飓风灾祸应急呼应,全市实施一致发动、调整、完毕飓风灾祸应急呼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