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1958年云南建立第一处自然保护地——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以来,全省先后划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、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等11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地362处,全省自然保护地面积达549.58万公顷,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4.32%,初步形成了类型丰富、功能多样的自然保护地体系,有效保护了全省90%的重要生态系统和85%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以及绝大多数重要的自然遗迹。可以说,自然保护地除了生态效益外,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也极为显著。9月16日,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副院长华朝朗介绍,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,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重要、作用巨大。